Thursday, February 4, 2010

法院旁聽實錄--裁判長!這案子判刑4年,如何?《漫畫》


漫畫名:裁判長!這案子判刑4年,如何?(裁判長!ここは懲役4年でどうすか)
原 作:北尾トロ
漫畫家:松橋犬輔
集 數:三集未完
譯 者:蔡夢芳
※原文版2007年12月~‧新潮社於2009年11月起授權東立中文化※


這書名有夠長,內容也很古怪,看得出來創作者試圖引導讀者去重視社會犯罪問題,下筆方式卻很天真、整個偏離現實中應有的邏輯秩序,是……怎麼回事啊?!Q口Q

但另一方面來說,也滿意外創作者居然可以毫不掩飾、如此誠實地寫出光怪陸離的人生景像,以第二個旁聽訴訟案為例,嫌犯明明就犯下強制猥褻罪,檢察官當庭訊問時,身為同性別的主角心裡認定了是男人的都有襲胸摸臀的欲望,認為女性檢察官以言語暴力他人、太過嚴厲,在內心裡不斷喊叫著別再公開欺負他,從這裡開始就覺得這漫畫不太對勁,到後來松橋大輔甚至擺明著將窺探他人的不幸當成生活調劑品來源時,剎那間,我的感覺是--這世界簡直荒腔走板到一個可笑地步!!它又確實是無處不在的乖謬心態,雖然漫畫不難看,但我很不欣賞作者邏輯思考的方向就是了。

《裁判長!這案子判刑4年,如何?》為旁觀法院訴訟過程的青年漫畫,主角是群熱衷於旁聽的普通民眾,藉由他們的觀察與心得交換,讓讀者瞭解到旁聽魅力。誠如原作所說,訴訟旁觀時常可發覺若隱若現的人生百態,被告在何種原委下犯罪,訴訟庭上展露出何種態度,以及對於未來如何贖罪,整個流程對於民眾而言,也算是一種增進人生見識的奇怪經驗值。

松橋大輔劇情步調處理還滿OK,雖然第一人稱與第三人稱視角用法切換不是很順暢,但還算可以接受,只是後記裡,原著北尾有提到,單元劇中所有刑案都是真人真事直接入鏡,而一想到松橋大輔將它當成精彩新鮮調劑品的心態,就很想--狠狠用力踹他屁股!(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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