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ly 31, 2009

與邪惡交手!--林肯律師《小說》


小說名:林肯律師(The Lincoln Lawyer)
小說家:麥可‧康納利(Michael Connelly)
譯 者:楊惠君
※原文版2008年‧於2009年7月授權聯經中文化※


啊啊啊啊--康納利大叔小說怎麼會這麼好看呢(熱愛冷硬派犯罪小說的細胞正在小花朵朵開)XDDD?!看得我心癢癢的,不管了,再見不著二手書蹤影,我就直接買新書=_=*!!今年唯一計劃:把康納利中文版權小說全給搞定!


關於《林肯律師》,我不太想去探討道德與犯罪之間灰色地帶是如何又如何的老生常談話題,而且就文章中看來,康納利大叔也不是特別關注於這塊領域,否則他就不會借著主角之口,提出「我所辯護的人大多算不上什麼邪惡,他們有罪,沒錯,但他們並不邪惡。你懂我的意思嗎?這兩者是不同的。聽他們說話,再聽這些歌曲,就知道他們為什麼會做這種選擇。大夥兒都只是想混口飯吃,都很認命,有些人從一開始就一無所有。不過邪惡是另一回事。」如此的見解,這也是我喜歡康納利大叔的原因,他的書裡頭有太多的堅持,也有太多的妥協,更有協商的空間,而非正義懍然探討那條邊際線何以模糊不清、這社會究竟出了什麼問題等等之類。老實說,個人覺得那一部份還是交給科普作者處理就夠了,推理小說一直在鑽研那死胡同,反而會讓我消化不良。

何以說到要探討道德與犯罪之間灰色地帶?原因在主角的職業上。他是辯護律師。是代表罪犯的辯護律師。

執業了十五年之後,現在我把法律看得非常簡單。法律是一部巨大、生鏽的機器,不停地吞噬著人、生命和金錢,而我不過是個技工罷了。我早已成了箇中高手,懂得怎麼鑽進機器裡,把問題處理好,從中攫取所需。法律已經沒有什麼值得我珍惜的地方。法學院教我們當事人進行主義、體系的監督制衡、追求真相的美德,這些概念早就像古文明雕像的臉孔一樣腐蝕了。法律的內涵不是真相,而是協商、減輕罪名、操弄。我處理的不是有罪和清白,因為每個人都是有罪的,不可能百分之百清白。……社會上有不少人把我當成魔鬼,不過他們都錯了,我只是個油腔滑調的天使。我才是真正的馬路聖徒,兩邊都有人需要我。

康納利大叔血淋淋的透露律師本質,貪得無饜、厚顏無齒、慣性隱匿、舌燦蓮花……,是的,主角是真小人一個,但越往下看,益發覺得這傢伙小人行徑囂張到某個程度,反而不討人厭。到了中場時也才瞭解,主角麥可海勒根本認為,要遇上身陷於司法裡頭的清白之人是極為稀有,而他就用這種反正水都黑了、不差我一人的心態到處撈錢,幫助犯罪者減輕刑責、與警察作對、給檢察官難堪,直到他栽了跟斗,發覺事情出了差錯,並開始試圖彌補自己犯下的大錯。

這本小說厚歸厚,但閱讀速度飛快~,主要是康納利大叔的組織能力很讚,而且放煙幕彈的功力也很不錯,再加上譯者的筆風相當老練,整部書簡直可以用輕快來形容!雖然最後無罪開釋的那一小段劇情突然讓人感覺有些乏力(我本來期待律師跟兇手會槓得天昏地暗,出現一整個慘烈到不行的局面啊啊啊啊--XDDD←嗜血的傢伙),不過整體來說,還是看得很高興!

最後來個題外話,那個……封面怎麼回事啊?!這本書最失敗的地方就是封面設計,出版社難道不覺得電腦合成圖合得很詭異嗎(忍不住發發牢騷)?話又說回來,我這回下的標題還真是給它爛得一蹋糊塗。Orz


【書背文案】(嗚哇,嗯嘿,我改過書背文案,聯經寫的文案有小小小雷啊啊啊囧rz)

《林肯律師》是麥可康納利在法律驚悚小說領域的初試啼聲之作,與「鮑許系列」同樣精彩,也讓讀者大呼過癮。

《紐約時報》暢銷作家麥可康納利交出生平第一部法律驚悚小說--
故事極具煸動力,
劇情描述一位在林肯城市房車後座運籌帷幄、操盤執業的辯護律師,
自從入行擔任律師以來,
就一直擔心即使有個清白的人站在他面前,
他也看不出來,
然而,他不知道他應該當心的是邪惡。
如今,專替犯罪者、應召女郎、毒販打官司的他,
卻因為身上僅存的一絲絲正直與邪惡之心,可能就此賠上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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