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刊名:走鋼索的律師(The Moral Compass of the American Lawyer: Truth, Justice, Power, and Greed)
作 者:理索‧席川(Richard A. Zitrin)
卡羅‧朗佛(Carol M. Langford)
譯 者:陳岳辰
※原文版2000年‧於2009年2月授權博雅中文化※
這書議題冷僻,作者倒是寫得淺顯易懂又不流於說教立場,雖然有點搞不懂自己看這能幹嘛囧rz,然而對於社會價值混淆、人心良知式微的現今,此書仍有其端正思維的正面意義存在,但畢竟只是紙上技術性指導,實不實用就看各人了。
本書共分為三大單元,「分別探討真理與正義」、「濫權抑或盡忠職守」、「貪婪是否人皆如此」,再依據各單元屬性,以十數個轟動社會的真實個案為例,更進一步帶領讀者瞭解司法體系究竟出了什麼差錯。
《走鋼索的律師》首先提出最為錯綜複雜的癥結難題--「我們究竟依據何種標準來判斷行為的對錯」,是多數的盲從、還是少數的自決?如此價值反思之漣漪作用可以以律師為有罪者喉舌為例。基於信託責任,透過對抗過程,律師擔負起維護當事人權益的職責,而釐清事實與查出真相之重大權責則落於檢察官和法官身上,但這麼一來,為罪大惡極之重刑犯喉舌,律師難道沒有所謂的正義公平憐憫等等的人性價值嗎?呼之欲出便是以下概念--「若人渣不配賦予保護與規範,而壞人一旦摒除在外,那麼被寃枉的好人也會同樣被排除在外;好人、壞人,如何決定?由誰決定?什麼時候又該例外?」就如韓德這位美國傳奇法官的想法,「衡量一個法制社會的標準取決於其如何對待最不堪的案件。」
作者並由此引申進入到爭議性極大的「濫權抑或盡忠職守」之心理攻防階段。當僧多粥少,業界競爭白熱化,為了保住付費客源,勝訴與為客戶爭得最大利益成了唯一指標,然而當委託人利益不等於社會真理正義時,究竟是要適者生存的以傲慢為護盾,或者選擇秉持良心卻可能無法賴以為生?
第三單元講述社會普遍亂象,關於保險訴訟、產品瑕疪、賠償金額比例、訴訟技巧、以及集體訴訟的利害關係,即使台美兩地司法體系並不一樣(美國是海洋法系、台灣則為大陸法系),這單元對於一般人來說還是相當受用。
來到結論,作者提出改革呼籲,立意良好,但個人甚為悲觀,畢竟道德困境局面是日積月累下之產物,司法美談或許終究只是偶發個案罷了。HomeAny sou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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